爱普生-布洛芬混悬液

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按说明使用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。

[ 药品名称 ]

通用名称:布洛芬混悬液

商品名:布洛芬

英文名称:Ibuprofen Suspension

汉语拼音:Buluofen Hunxuanye

[ 成份 ]

本品每瓶(100ml)含布洛芬2克。辅料为:蔗糖、高果糖浆、对羟基苯甲酸甲酯、对羟基苯甲酸丙酯、苯甲酸钠、琼脂、甘油、山梨醇、高岭土、聚山梨酯80、日落黄、柠檬香精、枸橼酸、枸橼酸钠、纯化水。

[ 性状 ]

本品为橙黄色混悬液,具有水果香气,味甜。

[ 作用类别 ]

本品为解热镇痛类非处方药药品。

[ 不良反应 ]

1、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、呕吐、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、胃肠道溃疡及出血、转氨酶升高、头痛、头晕、耳鸣、视力模糊、精神紧张、嗜睡、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。  

2、罕见皮疹、过敏性肾炎、膀胱炎、肾病综合征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、支气管痉挛。

[ 适应症 ]

用于儿童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。也用于缓解儿童轻至中度疼痛,如头痛、关节痛、偏头痛、牙痛、肌肉痛、神经痛。

[ 禁忌 ]

1、对本品及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。  

2、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。

[ 注意事项 ]

1、本品为对症治疗药,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,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,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,症状不缓解,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  

2、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:支气管哮喘、肝肾功能不全、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(如血友病)。

3、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:有消化性溃疡史、胃肠道出血、心功能不全、高血压。

4、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。

5、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(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)。

6、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,应立即就医。

7、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

8、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

9、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

10、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。

11、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
12、如出现胃肠道出血或溃疡、胸痛、气短、无力、言语含糊等情况,应停药并咨询医师。

13、第一次使用本品如出现皮疹或过敏症状,应停药并咨询医师。

14、使用前请摇匀。

[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]

尚不明确。

[ 老年用药 ]

本品含有甲基麻黄碱,高龄患者服药请遵医嘱。

[ 药物相互作用 ]

1、本品与其他解热、镇痛、抗炎药物同用时可增加胃肠道的不良反应,并可能导致溃疡。  

2、本品与肝素、双香豆素等抗凝药同用时,可导致凝血酶原时间延长,增加出血倾向。

3、本品与地高辛、甲氨蝶呤、口服降血糖药物同用时,能使这些药物的血药浓度增高,不宜同用。

4、本品与呋塞米(呋喃苯胺酸)同用时,后者的排钠和降压作用减弱;与抗高血压药同用时,也降低后者的降压效果。

5、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,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
[ 药理作用 ]

本品能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,具有解热镇痛及抗炎作用。

[ 贮藏 ]

遮光、密闭,在阴凉处(不超过20℃)保存。

[ 包装 ]

聚丙烯瓶,1瓶/盒。

[ 有效期 ]

24个月

[ 执行标准 ]

YBH09612008

[ 批准文号 ]

国药准字H20084005

[ 说明书修订日期 ]

2008年11月05日

[ 生产企业 ]

北京韩美药品有限公司制造

地 址:北京市顺义区天竺空港工业区A区天柱西路10号

邮政编码:101312

电话号码:800-810-1156 400-650-5676

传真号码:(010)8440990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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